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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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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到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走访调研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次数:4627

    12月16日,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清、法律工作委筹备组负责人、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付卫民、财税金融委筹备组负责人楼丹等一行5人对协会进行走访调研,参观了协会党建工作室、企业文化展示和党建宣传阵地。

调研会上,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利生对目前协会的主要职能和亮点工作进行了介绍。协会自2019年换届以来,在自治区民政厅党委和社会组织管理局及自治区能源局的大力支持下,在第五届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坚持四个服务宗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积极开展电力行业信息统计、职称评审技能培训、QC成果、技术成果评比、信用体系建设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今年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5A社会组织。

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景清首先肯定了协会的工作,同时强调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搭建平台、孵化培育、考察学习、示范创建、等级评估、调查研究等形式,团结依靠社会组织力量,引导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进社会组织自律互律,密切社会组织互联互通,促进社会组织创新管理,扩大社会组织交流合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此次走访调研主要是了解各行业协会的工作开展情况,有哪些需求,以便更好的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和部门围绕如何提升服务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促进会会长助理、财税金融委筹备组负责人楼丹介绍了内蒙古社会组织的职能,组织机构设置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内蒙古社会组织促进会法律工作委筹备组负责人、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付卫民从法律角度强调社会组织如何开展法律援助,为会员单位维权等方面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