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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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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获得民政部“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2/1/13  浏览次数:1965

2022年1月12日《民政部关于表彰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的决定》正式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这是继202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5A级社会组织之后,第一次获得的全国性殊荣,是本次表彰全国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省级电力行业协会。

决定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有力促进了我国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为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组织正能量,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中建功立业,民政部启动了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了281个社会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方向,坚持以行业自律管理,推动和谐电力建设,立足行业干事创业,积极作为,把党建活动与服务会员有机结合起来,健全组织机构,持续完善和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组织捐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了良好成效。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续在自治区民政厅和第五届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统计局、人社厅、工信厅等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四个服务”为宗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再接再厉、求真务实、传承创新、担当作为,全面发挥好平台、桥梁、纽带、主体等功能,努力打造“全区领先,国内一流”的行业协会,为推动自治区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曲在春


审核:曲在春


图文编辑:李霞